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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009 折腾眼看着凄风苦雨的季节再次到来,桌子上要写要看却不知道从何开始的东西越堆越高,我还是毅然坐上了去华盛顿的灰狗大巴。去的时候风雨交加赶上交通事故,不得不绕道,路上3个半小时;回来的时候赶上周五晚上的交通盛况,路上花了4个小时。也许是受到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影响,灰狗上的灯一路上就没有亮过,黑暗中的八个小时,不知道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不过我知道无论如何我都还是要折腾去的,因为小猩猩来华盛顿了,算下来我们已经有5年没有见过面了,算下来就忍不住要感叹时光啊飞逝,岁月啊蹉跎。。。不过当我在Union Station的大厅看到他时,感觉5年也不过是5个月的感觉,当年的小猩猩看上去还是和过去一个样,用他自己的话形容就是“永葆青春”啊。算下来,过来快三年却还没有一次能像这样在异国见到以前的同学。大家的生活就像一条条平行线,哪怕在一个空间内行驶,却从来不能在同一个时间地点交汇。晚上在青年旅馆的大厅内,我们聊了3个半小时,才发现原来5年的时间其实改变了太多东西,每个人都经历了那么多的故事,有了那么些以前绝对不会考虑的想法。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在北京新东方学GRE,再次见面却是在美国华盛顿,生活有太多的意料之外,可是回头去看却又都是有迹可寻。今天依然是风雨不断,可是有老朋友一路相伴,觉得真是难得的开心。最搞笑的一幕是我们中午在自然历史博物馆吃饭,用武汉话说起过去的人和事,十分肆无忌惮,结果我们走的时候,旁边坐的妈妈问道:“不好意思,我的小儿子十分想知道你们说的是什么语言。。。”下午在当代艺术博物馆晃了一圈,虽然什么也没看明白,但是照了不少“行为艺术”照,可惜都在小猩猩的相机里,不知道何年何月可以看到了。傍晚还是要坐车回去了,从来不准时的灰狗居然提前发车,结果连一个道别都没来得及说。上车以后,难以平复的伤感,下一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了,在地球上的哪一个角落,大家都是怎样的境遇,一点也想不出来。中学时代单调压抑的生活,却成为现在漂泊异乡感到温暖而亲切的回忆;想到不可预知的未来,感到绝望却又充满期待。每一次告别,都是下一次重逢的开始。。。
在Old Post Office 塔顶上看雨雾中的华盛顿
小猩猩同学,看上去没变吧:)
在自然博物馆,发现了草泥马的踪迹。。。
GRE成为当代艺术的一部分
在众多Creepy的艺术作品中,唯一让人感觉可亲近的。。。 10/18/2009 图片里的时光今年夏天开的最后一朵花:当初买来准备送人,一共三朵花,开得正是娇艳的时候。结果回家路上碰到红灯,一个急刹车,不幸夭折了一朵,于是索性留下,放在窗前。从来没有仔细地看过从花败到花开再到花落的过程,从夏末到深秋。用植物来记录时间,阳光和生活的方式,安静而顽强。近期需要找一盆耐寒的植物陪我过冬。 中秋晚上,校园里的月光。 在Yuliya家包的俄罗斯饺子,饺子馅是猪肉,羊肉,牛肉和洋葱。吃的佐料是黄油,后来我们又加了酱油和醋。 又到了苹果和南瓜的季节。PeiPei从DC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周末,想起了去年三个人一起的照片。一年过去,还能在同样的地方和同样的人一起照相,这样的机会以后恐怕不会常有。 Famer's Market,五颜六色的新鲜蔬菜,其实远没有国内种类丰富。拍来拍去都离不开各种各样,七形怪状的南瓜。那个Peanut Pumpkin (花生南瓜)看上去是不是很有万圣节的感觉,恐怖。 卖煎饼的小店,其实只是街头的一个小窗户,顾客都在窗外的小木凳上等,很有国内吃路边摊的感觉。不过煎饼里面放的是草莓加奶酪。 秋天的校园,处处都是油彩画的感觉。 巧克力节的收获,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巧克力,价格也不菲,一盒其实就4颗巧克力,好在只是一年一度。留着空盒子等明年吧。
8/23/2009 A Day in My Life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害怕过生日。恐惧的不仅仅是无可奈何的又老了一岁,怎么“过”,和谁过,更成了令人发愁的事情。离开家久了,从生日到节日,似乎都失去了意义,可是记忆又让你在心中有所期待,于是反而感觉比平常更加恍惚。于是,我开始想“人为什么要过生日”。似乎除了降临人世的那一天以外,之后的生日都像是硬拉了一天非要来庆祝一下似的。小时候,庆祝生日的目的很明确,充满了仪式感,觉得明天的自己会长得更高,能做更多的事情,那时生日的意义在于记录成长。可是,长大以后,庆祝的意义开始变得模糊。很小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生日,也不知道生日该怎么过,是父母用爱教会了我们生日的概念。所以,从一开始,生日就是一件需要别人参与才能完成的事情。“生日”和我们的名字一样成了一种身份,标志着“我”的独一无二。长大以后,过生日的意义就在于将自己和别人联系起来,让别人记住自己,社交的意义远大于仪式感。我们不想过生日,却依然期待生日祝福。我们害怕长胖,却不能抗拒生日蛋糕。于是,过生日,于人于己,都越来越成为一件身不由己的事情。 8/21/2009 Let it be上个周末专门飞到亚特兰大去听了前甲客虫乐队成员Paul McCartney的演唱会,算是我最近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一百多美金的入场券,不能停车,不能背包(我带了),不能带水,4个多小时的露天音乐会,不光没有椅子甚至连专门划分好的位置都没有。下午三点钟,皮特蒙德公园门口的10号大街,已经排起了等待提前入场占位的长队,每个人都提着毯子或被子接受烈日的暴烤。美国人很守规矩,虽然没有专门的人维持秩序,但是大家都很自觉地走上15分钟找到队伍的尽头老老实实等在那里。来听演唱会的人特征明显,多是中老年夫妇,而且几乎清一色的白人。所谓的占位就是把自带的毯子铺在草地上就算是划分出了自己的地盘。烈日炎炎,大大促进了穿梭于毯子和毯子之间的啤酒小贩的生意,难怪不让带包,带水,开车,商业阴谋还真是无处不在。卖啤酒的几乎全是黑人,他们一律穿着印有“啤酒7元,请出示ID”黄色体恤,脖子上挎着大冰桶,一刻不停地招揽生意。这从来就不是一个无差别的世界,即使是在音乐里也无法消除人与人,群体和群体之间的距离。看着身边的白人喝了一瓶又一瓶的啤酒,吃了一碗又一碗的垃圾食品,我开始幻想美食街和音乐会应该放在一起开才过瘾。在烈日下专注地被烤了3个钟头,我开始怀疑这么费尽千心地来听一个67岁老人的露天演唱会的意义。并对此事的始作俑者放出狠话,这样的事情今生不要再做第二次。无聊之中只能拿出相机拍各色各样的人。
转眼到了七点,有人开始出来布置舞台和背景,大家都兴奋地从毯子上爬起来,似乎觉得演唱会就要开始了。结果等来的却是一个不知名的爱尔兰乐队,不过主场和乐手都是帅哥,歌也不难听,就忍了。这个乐队的主唱很知趣大家不是为他而来,唱了半个小时就隆重宣布下面欢迎"Sir McCartney"登场。可是下面却是要将设备全部换掉,重新开始调音,我有限的耐心又一次得到极大的考验。等到主角登场,我已经有点筋疲力尽,可是人真的会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站了大半天已经半身不遂的我,居然和其他人一样在灯光照在打在Paul身上时,一跃而起。的确是老头了,只是眼神依然闪烁着年轻时的神采,一点点嬉皮,一点点犹豫。曾经看到过这样的评论,Paul是这个世界上少数几个可以把呆板的老式西装穿得好看的人。
开场唱了很多快歌,都是他自己后来创作的。现场听气氛还不错,可是却不足以打动人心。也许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以后的创作再也达不到当年“Let it be”的知名度,即使在乐队解散多年以后提到他,人们首先想到的依然是甲壳虫乐队的歌手。可是他依然继续创作不同以往风格的歌曲,继续以个人的身份举办演唱会,而这些和Beatles的名气一起成为人们不远万里顶着烈日来热捧这个老头的原因。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突然开始下暴雨,而且越下越猛,足足下了半个小时才停。可是这场意外反而引发了一系列有趣的画面:无处躲雨的观众纷纷拿起地上的毯子盖在头上,许多人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分享那片小小的空间。于是在这个较为私密的空间,一些中年夫妇伴随着几首熟悉的老歌开始亲吻。一对年轻的情侣干脆在雨中尽情跳舞。狂欢以一场暴雨作为开始。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Mother Mary comes to me,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And in my hour of darkness, she is standing right in front of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 每一代人都应该有珍藏在自己记忆中的歌。每当听到熟悉的旋律的时候就会想起当时的环境和心情,想起自己年轻过的那段岁月。是不是因为选择的范围太广,反而没有哪一首或者几首特别突出,我竟然想不出能代表我们这一代人的歌。有哪一个歌手是你在40岁以后还愿意牵着身边人的手在雨中一起哼唱的?
7/19/2009 写字的日子很久很久,不写字了。不知道是不是两个月前被逼迫写硕士论文留下的后遗症,脑子里一有写字的念头,就立刻被僵硬的手指搁浅掉了。然后这种症状就扩散到连邮件,明知不得不会的,也可以拖个十天半月。常常写字的时候不觉得写字很难,只觉得很烦,为什么思维已经到了那里,却还要耐着性子,抖好包袱,交代出前因后果。长期不写字,才发现写字是一种能力,会写字其实很难。就像小时候常常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长大了才发现原来岁数大了,人人都可以有故事,可是我们所知道的却只是那些会写故事或者至少会讲故事的人。写字的时候觉得写字是为了完成别人的任务,不写字了,才觉得日子嗖嗖过去,找不到的是自己的踪迹。
“天天喝smoothie,不写字”是最近生活的真实写照。上个星期,开着自己的小破车,去商店买了一个据介绍有十种功能的搅拌器(后来发现所谓的十种功能,也就一个效果)。不过这一个效果已经让我足够满意了,不光是把奶昔喝了个饱,更是尝试了各种毫不相干的水果搭配(比如香蕉,桃子和蓝莓),今天更是“研发”出红豆冰沙,让我仿佛闭上眼就回到了绿茵阁。不写字的日子,如果不是睡很多觉,就是说很多话。最近真的说了很多话,说得我天天口干舌燥,一有机会就狂喝smoothie。每天固定对着学生“吼”(说小声了她们听不懂)三个小时中文成了一项工作。室友的搬走,让我每天不得不煲很多电话粥来填充晚上的寂静。每周会去和Yuliya的小孩玩一次,刚学会说话的小孩的特点就是缠得你一刻不停地说话,直到他睡去,睡前还得要给他讲个故事。每周末都出去玩一次,大部分时间都是原来不太认识的,因为我认识的人实在太少,可是寒暄真的是一项体力活。目前正在坚持中的事情,就是每天都去锻炼一个小时,不论是游泳还是跑步,就是单调地数着圈数和时间。以至于后来如果不去,心里就会难过得要命,觉得本来坚持的一件事情怎么就这么放弃了。当然大鱼大肉和免费送上门来的Cheese Cake还是照吃不误,所以这锻炼的效果也就不甚明了。坚持本身就是意义。“减肥”这两个字实在是太抬举我了,消受不起。也许我潜意识里面在试图证明什么东西,如果这么单调又没有效果的事情都能坚持每天去做,那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坚持的,比如那个对我来说“意义重大”的博士学位?!上上个周末去教堂(还记得),读到圣经里面说真正的信徒是那些看不见上帝却依然坚定地相信他的人,一霎那,被感动地一塌糊涂。在我看来,信仰的美好全在于那份和功利无关的固执地坚持,而信仰带给人的力量也在于坚持的力量,如果连那么虚无缥缈的东西都相信了,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去相信的。
不写字,这段时间确实也没闲着,继上个月正式拿到驾照开始,时不时开着小破车到处转悠,并且开始发出“熟能生勇”的感慨。结果上周就在Yuliya的眼皮底下倒车,一大脚油门,把她家本田的卡车撞了一个坑。都说新手开车难免磕磕碰碰,可是这样低级的磕碰我实在没有预先想到。于是第一次给我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在那以前我都没注意到保险卡上就有电话号码,于是第一次见识了保险公司的“善解人意”和问问题的“事无巨细”。第二天再次打电话来做调查录音,然后在我说我visit her house, hit his car的时候,还追问到底是his/her car,我说he is her husband. 第一次出事故,居然没有想象得那么惊险。保险员说我们很抱歉,可是我们相信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呵呵,我也希望我可以相信。今天去参加一个活动,碰到一个混血小美女,于是就缠住不放,因为本人一向恋童,尤其是好看的。混血美女指她妈妈给我看,一个貌不惊人的上海女人,之后她爸爸也走过来,一个更不惊人的美国老头。真不知道遗传基因是进行了怎样排列组合就横空造出这么一个小Maggie-Q来。正当我由衷赞美造物主的神奇时,混血美女的爸爸突然开始问我问题,从所学专业,到婚姻状况,到年龄,很给面子地猜我二十出头,之后就非要带我去认识他的Cousin. 一点也没注意到我的全部兴趣只在于他的女儿。不过见到他的cousin还是忍不住大吃一惊,一个更老,并且满脸麻子的老头。我不得不强忍着想拔腿就跑的心和他握手问好。好在那个老头已经老得连话都懒得说了,我很快就找到机会闪人,可是却也不敢再去找混血美女了。
不写字的日子,读书也不会多,因为不动笔读书,读了也像白读。不知道是不是每次看书都联想太丰富,每次看书都会被没有边际的联想打断,然后就不知道该从何开始。比如看到说“为什么一旦把兴趣变成任务,人们就不喜欢工作了”,于是就觉得太有道理,再好看的书变成任务要去考试的话,就觉得难看了,所以还是做点别的吧。不写字的日子,看书可以看得很杂,很没有头绪和道理。于是发现mitbbs上的帖子依然非常无聊,于是会在无聊的时候不停地去看。也发现新周刊依然一如既往地好看,只是还是要很久很久才能看完。城市画报的李晖写的东西都很短,常常不着边际,却总觉得说的最切合心意。赵波虽然不一定是“美女作家”,写得东西也没啥意思。懒得写字的人不只我一个,还包括那些在我MSN联系人和收藏夹里面的人。
不写字的日子,就会有很多到处瞎晃的功夫。这个暑假去了很多地方,而且密度很高,刚拿到硕士证书,就带着爸妈从华盛顿,纽约玩到拉斯维加斯,那几个相册的照片还是等我老了在去整理吧。之后又禁不住螃蟹的诱惑,跑了巴尔的摩和漂亮的小城安纳波利斯,顺道又去白宫外面逛了一圈。紧接着的周末是弗吉尼亚海滩和历史三角区,回来就真的感觉累了,“消化不良”了。可是依然保持着每个周末都在州内不太远的地方转悠,发现短途旅行远比长途赶路来得轻松舒畅。其实一个有小山有小湖有小风的地方就足以让我赏心悦目了。去的地方多了,能在脑海里留下的也许只是某个下午阳光下起起伏伏的石头路,和同样起起伏伏的心情。
不写字的日子以后再写字难免会东扯西拉,并且发现即使是东扯西来也比一言不发来得更有意思。终于写字了,是不是也该开始看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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